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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法院拍卖的车又被碑林法院查封 73万元买车难过户 全球热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3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在淘宝网上拍卖陕AE5AXX路虎揽胜4999CC小型越野车,家住山西的陈先生以最高价732740元拍下,尾款交付后,去沟通提车及办理提车手续,并于4月11日提车。陈先生称,当时他来到莲湖区法院时,驻点拍卖人员告诉他当天不能提车,只能拿成交确认书。书记员表示没时间跟他一起看车,后与驻点人员沟通后同意提车。令陈先生吃惊的是,这辆“法拍”车不在法院,而在申请人处存放。没办法,陈先生在没有法院人员陪同的情况下,主动联系了申请人提车,提车后他回到山西等待法院出具过户手续再来过户。陈先生称,期间,他一直催促出具手续,并拨打负责本次案件刘法官的电话,一个月时间打了一二十次,但始终无人接听。直到5月20日,驻点拍卖人员才告诉陈先生手续好了。当他准备去车管所办理行驶证及解除抵押手续。因法院无人陪同办理,车辆存在违法信息和逾期未审,无法办理过户。6月20日,陈先生再次来西安办理过户,车管所告知他,该车于2023年5月25日又被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查封。碑林区人民法院称,这辆车的主人路某某在西安多达21起官司,仅在碑林法院高达十几起。陈先生来回在莲湖法院和碑林法院间询问进展。目前,莲湖法院表示,他们需要与碑林法院公对公发函说明情况,看能不能及时处理,让陈先生先回山西老家等电话通知。

>>>律师观点:后面的查封不应成为办理车辆登记的障碍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张海兴介绍,陈先生的遭遇,也是大多数希望通过司法拍卖程序“捡漏”买家的现实顾虑,网络检索“法拍车(房)的风险”这样的词条,陈先生遇到的问题,基本符合司法拍卖程序中买家可能“踩坑”的全部特征。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登记在先的查封、扣押、冻结解除后,登记在后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才能生效。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如果已经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处置了,轮候查封对该财产的强制措施不再有可以实施的对象,轮候查封的效力只能及于首封法院拍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因此,该事件中提及5月25日碑林区人民法院对该路虎车的查封行为,并不应成为陈先生办理车辆登记的障碍。车管所不得以碑林区人民法院制作在后的查封文书为由拒绝办理登记。(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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