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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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等多地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子俊 郎慧 通讯员/岳建轩 吴昊)6月2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
消息一出即受到广泛关注。住房政策是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笔者梳理发现,目前全省多地已在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频次方面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并且在公租房的轮候与配租规则上,家庭人数及构成等也被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考虑因素。
广州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最高可贷130万元
经过前期征求意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印发实施,自6月28日起,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
政策实施后,广州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可达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30万元。与商业贷款相比,以贷款130万元/30年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预计能为缴存人节约利息约32万元,比贷款额度上浮之前多节约利息7万多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有助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生育支持氛围。
“广东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重点保障住房消费、租购并举两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针对多子女家庭,广东已明确实施精准购房租房倾斜政策:对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适当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或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
笔者发现,今年以来全省超半数地市已调整提高租房提取金额或提取频次。
比如,深圳明确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佛山明确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公积金额度为5447元,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65364元;东莞明确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单笔贷款在计算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显示,今年1—5月,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和提取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20%、16%,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和笔数,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12%、3%。
全省今年已筹建超1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公积金之外,广东在保障性住房的配租上也正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近年来,广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其中进一步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一方面,公共租赁住房对多子女家庭在户型选择上予以照顾。目前,全省针对多子女家庭倾斜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主要集中在人口净流入大城市,近期相关地市也先后对公租房轮候和配租政策进行调整。
比如广州市在修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实施细则》时,进一步提出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深圳市今年印发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佛山市今年提出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同时,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调换。
同时,全省持续推动公租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发展。截至今年5月底,今年全省新开工公租房9974套,新开工共有产权住房2940套,实施发放租赁补贴4.9万户。
另一方面,全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则面向范围更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从2021年起,广东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今年继续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计划筹建不少于22万套(间),并持续推动公租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发展。截至5月底,今年全省新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5万套(间)。
目前,我省广州、深圳等10个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均已出台有关管理办法,加快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准入、认定、退出等流程,落实国家金融税收优惠、简化审批流程等政策措施。